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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薪传工程”中小学书法师资首批培训
时间:2014年07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国文联领导对“翰墨薪传工程”的批示精神,切实提高中小学书法师资的专业水平,改善书法教师匮乏的现状,根据《“翰墨薪传工程”中小学书法师资培训项目教学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年7月16日,“翰墨薪传工程”中小学书法师资首批培训在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同时开学。这次培训在中国文联、教育部和各试点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教学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

  “翰墨薪传工程”是中国书协组织实施的一项公益性活动,旨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动书法基础教育工作,为书法艺术的普及培养更多的人才,切实解决当前一线中小学书法教师匮乏的问题。“翰墨薪传工程”首批培训选择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甘肃、青海等12个省、市、自治区先行试点,7月16日至22日在各首府城市集中学习7天,共培训1000名书法老师。

  培训工作以《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精神为指导,注重书法基本知识与技能,突出书法文化和审美知识。中国书协遴选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书法家组成“翰墨薪传工程”专家团,负责培训的指导与评估,制定与修正培训方案和课程。各省、市、自治区参照中国书协组建地方书协的“翰墨薪传工程”专家团,负责本省市的具体培训工作。学员由各地教委负责选派本地中小学从事书法教学工作的一线专职或兼职教师集中面授,优先考虑培训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书法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