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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术至上 科学民主评审——“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评审工作简况及述评
时间:2014年09月18日

                                                                      

        由中国书协主办,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北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祭侄文稿杯”全国书法大展评选工作,于2014年9月18日在河北省委党校圆满结束。本人作为本次评选的监审委员与学术观察员,现将这次评选工作的情况及相关问题作一通报与述评,以供了解与参考。

      一、组织严密周到,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全国性书法大展的评选,一向是书法界及书法作者所关注的热点,是社会敏感度很高的问题。对此,中国书协分党组高度重视,在总结以往全国性大展经验与深刻反思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评选机制,完善评选及监审流程,严格评审及监审守则,为这次评选工作的顺利圆满完成奠定了基础。在评委的人选上,本着书法创作与鉴赏水平为上的原则,以经验丰富的老评委为主体,适当选拔了较年青的评委,并按省区合理安排与分配评委人选。针对以往书界议论的“东道主现象”,这次评选,东道主河北省不设评审委员与监审委员。在评审工作预备会议上,河北省书协领导还郑重表示不给评委提要求与增加任何思想负担。在评审中实行了组织领导与评审的两权分离制度,中国书协内部的人员不参与投票。中国书协分党组陈洪武书记要求全体评审委员本着对广大书法作者负责、对中国书协负责、对书法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艺术第一的原则,不以自己偏好为主导,以包容的心态,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评选,并倡议从自我做起,树立行业廉洁清明的新风,以推动书法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具体评审过程中,所有作品都严格置于评审程序中,在初评、复评、终评的过程中,每选入或淘汰一件作品,都及时按组别记入电脑登记,每一程序中都有监审委员监督并签字存档。全体评委能自觉履行本次大展的《评审原则》与《评审委员守则》,监审委员严格监督,未出现违反评审工作条例与纪律的现象,评委在评审中没有交头接耳等拉票行为,也没有为本省区或学生、朋友等争票的情况。尽管评审时间安排紧凑,工作紧张、精力体力消耗较大,各评审委员都态度严谨,仔细认真,不草率敷衍行事。本人认为全体评委都是具有艺术良知与职业操守的,没有玷污评委的职责与使命,可以说评审中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二、改进评审流程,做到了科学、规范、学术、民主的评审

      中国书协每一次全国性书法大展评审结束后,都伴随着总结会议。本次展览的评审细则与流程,也是中国书协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次展览的评审,分五个工作流程:

      (一)初评。在初评的过程中分四个评审小组,每组有三名评委组成,每个评审组在人员搭配上都兼顾到了评委的书体特长。初评的四个评审组中,其中一组为复查组,负责对其他三个组中淘汰掉的所有作品进行再次把关与选拔,以尽量减少遗珠之憾。对来稿中的篆刻作品,由三名擅长篆刻或篆书的评委另外进行了初选。在初评中坚持了相对宽容的原则,有一名评委同意即可入选,以尽量给予更多的作品进入初选的机会,对初选出的作品随时进行登记编号并分组悬挂。在初评中增设了自查淘汰制,每一评审组对本组选出的作品进行重审,经两位以上的评委同意即可淘汰作品。本次大展在初评中共有733件作品入选,约占终评参展作品数量的2.5倍。

      (二)复评。复评采取淘汰的方式,淘汰作品的数量根据初评总数调配。四个评审组先进行了交叉评审,在其他组选出的作品中,每组有两位评委同意方可将作品撤下。对撤下的拟将淘汰的作品分别悬挂,由全体评委审查,提出问题的评委陈述理由,全体评委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作品的取舍。经工作人员与监审委员核查,对重复的作品(即同一作者的不同入选作品),也集中分别悬挂,由全体评委审评,决定去留作品。复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保留下的作品按书体分类重新悬挂,以待终评。本次评选进入终评的作品717件。

      (三)终评。在终评中,全体评委集体审查所有进入终评的作品,拟选出300余件作品,使用打票机投票,汇总后,得票少者予以淘汰,最终确定了得6票与6票以上的作品295件,得5票的作品106件,并将这两部分作品分别悬挂,得5票的作为暂保留的作品,以备补充。

      (四)审读作品。根据评委的书体擅长,重新划分评委组,分为篆书篆刻、隶书、楷书、行草书四个组,对得6票和6票以上的295件作品进行审读。审读的内容包括字法的规范、内容的准确、衍文、脱文、倒文、错简、形讹、错字等。对有显要问题或问题相对较多的作品,将其撤下,另外张挂,由提出问题的评委对该件作品阐述淘汰理由,全体评审委员及监审委员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决定作品的取舍。在审读作品过程中,有些作品因文字、字法等硬伤被淘汰。由于不足拟定入展作品的数量,又从得5票的106件作品中,评委投票选出了进入审读程序的作品,各书体小组对这部分新产生的作品也按照第一轮审读过程中的标准,撤下有问题的作品,最后再由提出问题的评委陈述理由,全体评委、监委表决,决定作品取舍。在审读作品过程中,经过这两轮的作品审查并淘汰,最后产生出297件参展作品。

      (五)优秀作品的评选。从最终确定的297件作品中,12位评委,每位评委选3件作品,对选出的作品集中悬挂,各评委阐述每件所选作品的理由。没有异议后,对选出的36件作品,进行最后投票。每位评委选20件作品,汇总后确定了得6票以上的作品22件,作为本次大展的优秀作品。

      以上五个流程中,每一流程所产生出的电脑数据,都随时打印出,并由各监审委员签字备案。中国书协主持并组织领导下的全国性书法大展,经多年的探索,已形成了科学而规范的评审模式与规则。这一模式下的评审,初评的宽容及对初选淘汰作品的复查再选拔,复评中对淘汰作品的集体把关,都尽最大限度地给投稿者入选的机会;而复评中的交叉评选,终评及审读作品程序的环环紧严,又切断了水平低下的作品滥厕其中的可能。这次大展的评选,是一次真正能称得上是科学、规范、学术、民主的评审。

      三、强化了书写法度与文字规范的一次评审

      当代书法的繁荣,也凸显出多元化现象,不仅体现在书法风格的追求上,也反映在书写者的观念上,有些艺术观念新锐的人,甚至主张书法作品中作为载体的文字写什么或写得对不对无关紧要,而只注重点线的视觉表现。有相当一部分书家,在求新、求表现个性中渐离了书写法度,也失去了对文本的关怀。如果一个时代的书法作品,无视传统法度任意涂写,不究字法、文法,成为一种较普遍的现象,书法也就丧失了其最基本的文化属性及其艺术的高贵品质。本次评审增设并强化了审读作品这一程序,正是中国书协针对当前书法的实际情况,为扭转书法创作中随意书写的不良现象,并引导广大书家及书法爱好者注重传统法度及自身文化修养的提高而采取的举措。

      在作品的初评阶段,由于来稿量较大,评委主要是对作品的基本功与艺术表现的常识性判定,来不及通篇及细节上的审视。经过几轮的层层筛选,进入终评的作品才接受较为严格的审读程序。按评审工作条例,审读作品要求对每一件进入终评的作品都仔细审查,这一程序对评委来说也是工作量较大的。本次评选审读作品用了一天的时间,评委们都很慎重,同时也考验着评委的水平。作品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如下:

      一是书写不严谨、无法度,多出现于草书字法中。当代行草书创作占有最大的比重,而草书的简约,决定了需要更为严格的法度来维系其可读性,所以草法是必须讲求的。本次进入终评的作品,即有十余件草书作品因草法问题而被淘汰,有的是不理解其中草字的笔画连结方式而信手挥绕;有的草法记忆不清或书写时笔下迟滞生误。有相当一部分行草书作者在创作中只注重作品的整体大效果,而忽略了草书的法度,致使作品无法卒读。

      二是用字不规范,大量的错字、讹形字及荒诞怪僻之字出现在作品中。古代碑帖与传世书籍中有大量的异体字、俗写字、讹形字或错字等,尤其是民间造像、碑志上更为突出。一般来说,古代文字遗存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异体别字往往是有渊源或沿承一贯的,或约定俗成而被广泛接纳,并多出现在历代文人笔下。正是有了相当数量的异体别字,书法才更为异彩纷呈,试想如果汉魏南北朝时期的石刻都是当时官方厘定的正字,书法的意味定会大为逊色的。然而古代石刻及一些传世书籍中的异形字形成很复杂,而其中有笔误、记忆不确、讹形、任意生造、刻工致误等各种类型,实际上都属错字,是不能取用于书法作品中的。有的别字在历史上也是有地域与行业局限的,不能作为提倡用字。有的作者片面地认为只要古代石刻及法帖墨迹中出现的字就可以使用,并且有的偏好选取一些生僻异形字用于书法作品中,这是很不妥的。

      三是古体书法及篆刻类作品中文字错讹舛误突出。所谓古体书法泛指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及战国秦汉简帛书法等各种书体,这也是当代书法的软肋。审读作品中,除小篆作品问题较少外,其他古文字书体作品中都是问题较多的,最普遍的是不解构形之理,篡改字形或任意拼合生造。在文字学知识不足的情况下,而又不注重借助于有关古文字工具书,则难免错谬种种。

      四是简繁文字转换不当或错误,如将皇后的“后”写成后来的“後”,几案的“几”写成“幾”,历法的“曆”写成经历的“歷”等等,这类低级的错误,是不应该的。另外,还有书写古代名篇及诗词而内容不准确、衍文、脱文、错简以及重复段落等现象,有的拼接纸张的作品中甚至将不同篇章内容的纸块疏忽地拼接在一起,而与作品标题乖舛不符。

      从进入终评的作品来看,半数以上的作品或多或少地会出现以上各类问题。如过于严厉,会淘汰掉一大批作品;如过于宽松,这一程序则等于虚设。因此,审读过程中,评委会经磋商,统一了认识,把握好尺度。对所有提出问题的作品,最后都要经全体评委再审视,一一指明错失处,并集体表决是否去留。不仅防止了个别评委的误判,而且保持了对问题作品的取舍所掌握尺度的一致。

      四、本次书法大展的来稿与入展作品情况及反映出的问题

      本次大展共收到来稿8660件,其中来稿较多的省区依次为:河北2316件,河南712件,江苏482件,浙江426件。东道主河北省书协针对这次大展做了充分的组织发动与培训指导,所以来稿数量远在其他省区之上,入展作品件数也最多,为40件。其他入展作品数量较多的省区为:山东27件,浙江25件,广东22件,辽宁21 件、河南18件,安徽18件,湖南17件,江苏13件,江西12件。从来稿与入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书法新人成为此类大展的主体,重点作者参与的热情尚有待于发掘,这与近几年此类大展偏多不无关系。各级书协的组织动员及培训等措施,占有重要的因素。而书法新秀的纷纷涌现,标志着当代书法发展的强劲势头。群众性书法热的持续及迅速发展的高校书法教育体系,为当代书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大展作品中所反映的现象,也是当代书坛的写照。来稿或入展作品中,除上文所说书写有失法度与用字不规范的现象外,存在的问题还有:

      其一,有相当一部分作者仍过分注重作品的制作形式,在书写用纸材料、颜色、拼接、形式构成及后期制作上费尽心思。作品的形式固然重要,但毕竟是看书写的水平,而不以外在的形式感观来衡量,过犹不及,多数评委对制作花哨的作品存有抵触心理,反受其害。有的弄巧成拙,本来正文的书体写的很好,却在拼接的辅纸上又加了另外书体的内容,而书写水平与主体部分极不相称;还有的在另外的拼接色纸上用篆书或杂糅的书体为标题,却在有限的字中有数处错字。皆是不知藏拙而盲目求形式效果所致。

      其二,小字类作品(包括小楷、隶书、简帛类书体、章草等)书写内容冗长,上千字甚至数千字的作品较多。有的作者片面地认为字数多的作品因书写的不易评委会动恻隐之心而关照。其实字数过多往往错漏处也会增多。评委们建议小字作品要提倡小尺幅,以写精写好为标准,以后征稿中有必要限制书写字数。

      其三,大字作品少,尤其是对联及榜书类作品更少,而小字作品偏多。其原因除大字作品相对难以把握,小字作品书写较稳定,投稿者避难就易外,有些作者认为小字作品中即使有问题也不易察觉,为单纯追求入展机率,而选择写小字,甚至有的书法培训班的教师动员擅写大字的学生改写小字。

      其四,部分作品有摹仿或抄袭他人作品的现象,被摹仿的作品多是以往历届书法大展及名家作品集里的作品,尤以篆、隶书为多。客观地说,书法中临摹他人作品是很正常的,关键在于是否借助于他人的文本而有自己的创作与发挥。而这些摹仿作品多为亦步亦趋地拾人牙慧毫无个人创作之功,在遇到对原作中的个性化特点及行笔、结构不清楚处,摹仿者则茫然失措,即会出现一些问题。而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代笔问题,也是决不姑息的。

      另外,有的作者不按征稿要求投稿,作品尺寸超长或超宽,使这些作品无条件地被拒之于评选的门外。以上这些问题是须注意并引以为鉴的。

      各类全国性书法大展,顺应了时代潮流,在满足人民大众对书法艺术的热爱与追求中,也为书家搭建了展现艺术才华的舞台。相信中国书协主办的此类大展会不断完善,并广泛凝聚广大书家与书法爱好者,进一步推动当代书法事业的发展。

                                                                                       陆明君